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文件以及《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工商管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小组及监察小组
组长:马钦海(院长),孙国臣(书记)
二、受理违纪举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5年3月22—3月28日
地 点:东北大学浑南校区文管楼427室
举报电话:024—83687681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招生计划 推免计划 统考招生计划
020101 政治经济学 学术型 8 2 6
020204 金融学 学术型 15 5 10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学术型 9 5 4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学术型 8 4 4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学术型 7 3 4
025400 国际商务 应用型 8 4 4
085236 工业工程 应用型 19 1 18
085240 物流工程 应用型 19 4 1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28 11 17
120201 会计学 学术型 9 5 4
120202 企业管理 学术型 39 21 18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术型 9 5 4
125300 会计 应用型 20 5 15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规则
参加复试的人数为各专业统考招生计划的140%,计算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
五、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
1、学院于3月22日中午11:00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
(2)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2、专业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1:00,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3、综合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下午1:00开始。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六、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报考会计硕士(125300)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政治。
1、各专业笔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以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公布的为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总分120分。
(2)报考会计硕士(125300)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政治,满分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政治加试时间为3月21日上午8:40—10:4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⑥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用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的内容。
七、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在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2、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会计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政治成绩之和)。
3、学院坚持学校规定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4、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考生。
(2)面试不合格(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平均成绩低于60分)。
(3)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诚实守信情况不符合要求者。
八、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研究生项目管理中心孙老师,联系电话:024-83684506。
注:复试通知书下载打印时间和复试材料相关准备详见《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事项》。
工商管理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复试名单见附件